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:
为深化“放管服”改革,贯彻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(国令第722号)和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的通知》(国办发〔2019〕8号)等有关要求,部研究制定了《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建设指南》,现予以印发。请各地结合本地实际,规范推进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,持续推升不动产登记便民服务水平。
自然资源部办公厅
2020年7月24日
附件:“互联网+不动产登记”建设指南